关于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证书申办的通知

    2012-12-20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    

  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成绩合格的同学,可自愿办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证书,现将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流程

  1.学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进入“预赛成绩查询模块”,查看预赛成绩。

  2.如果预赛成绩合格,系统将会出现提示语“你的预赛成绩已合格,可自愿申请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出现“我要申请”的按钮。

  3.点击“我要申请”按钮,将进入申请界面。申请的时候,请先严格按照标准样式填写姓名的拼音,并确认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无误。

  4.申请之后,证书申请状态变为“已申请”,并出现提示语:“你的申请已成功,但尚未通过审批”。

  5.教务处将申请审批通过之后,学生端的证书申请状态将自动变为“已审批”,并出现提示语:“你的申请已经通过审批,请等待大赛组委会发放证书”。

  二、注意事项

  1.还未上传照片的学生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照片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科(邮箱:zk520@qau.edu.cn)(系统已经上传过照片的此次不用报送)。

  具体要求:

  (1)照片格式(宽为2.5cm,高为3.5cm,图片像素数最低为150像素/点,请尽量使用红色或蓝色背景的照片,标准的1寸大头照);

  (2)照片以“学生用户名”(“qdnydx+流水号”的格式)命名。

  2.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误,须联系教务处修改。

  3.证书办理的时间:

  12月27日前学生完成报名程序。

  12月2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照片电子稿和办理证书费用交教务处。

  

  联系人:翟崑                   联系电话:88030403

  

  

  

  

  教务处

  2012-12-20

附件下载:附件1:证书办理费用.doc

  

  附件下载: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个人赛成绩合格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