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12-19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9周、20周为期末考试周。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期末考试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精心安排,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各项考务工作:按分配名额落实监考教师;做好考前动员、监考培训、考试过程巡查、出卷阅卷等重要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加强考试巡查制度

  1.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校长为组长,以教学督导员和教务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校级巡查小组,负责对教务处考试组织情况的检查、学院考务安排的督查以及全校考场的巡视等工作。学校巡查小组将加强每场考试后半段的巡视,重点针对监考教师职责履行、学生考风考纪、学院巡查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各学院成立专门巡查组,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全面巡查。学院巡查小组要加强每场考试前半段(包括考前10分钟)的巡视,重点针对考场清理与安排、考生考试纪律等情况进行认真巡查。巡查时要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学校巡查组将对学院巡查情况进行检查。

  3.本次考试学校将启用标准化考场设备对相关考场进行监控,以加大巡查力度。学校和学院巡查组在每场考试期间要巡查两遍以上,以巡查促监考质量、促考风建设。学校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考试工作量化评估表》(可从教务信息网上下载),教务处根据学校巡查小组的量化评估表对各学院的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教务信息网上公布,公布结果将作为评估各学院教学基本状态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考前动员与培训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要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专题会议,组织监考教师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考试管理工作细则》、《青岛农业大学监考员职责》和《青岛农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职责,认真落实。

  学院要召开考前动员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业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考场规则》、《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切实做到每个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观念,以实际行动维护我校优良的考风和学风。

  四、严格考试组织程序

  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青岛农业大学考试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把考试各环节质量,确保考试公平有序。

  1.要加强考试的调度工作,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要有专人值班,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同时,考试期间各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出卷教师要保证通讯畅通。

  2.要严格试卷的保密制度,禁止任何学生参与试卷运送、装订,保证试卷的送印时间(应在考试前1个周将手续完备的试卷送教务处打字室印刷),并做到责任到人。

  3.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除因重病和至亲病故外,一律不得申请缓考(因病缓考必须有校医院开具的证明);学院要对请假学生严格把关,并按规定及时提交缓考申请,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缓考申请并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

  4.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替换,必须向本学院教学秘书请假并说明替换人,学院做好记录以备查。代替的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员工,不允许监考教师找学生及非本校教职工人员监考。

  五、严把试题质量关、严格阅卷程序、规范试卷装订与材料存档

  1.各学院严把试题质量和试题审核签字关。同教材、同进度、同教学要求的课程,要统一命题,要确保试题的深度、广度和内容的覆盖范围,保证试题的质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应认真审核试题的题型、题量、难易度以及与往年试题的重复度等内容,确保试题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试卷装订、考试材料存档要规范。试卷装订顺序为: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考场记录单、参考(或标准)答案、评分标准、阅卷说明等。要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教学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做好试卷、总结等考试材料的存档工作,为新一轮教学评估做好基础。

  六、严格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必须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以教学班为单位,在教务信息网上提交成绩。成绩单打印一式三份,可按照试卷装订的方便程度选择相应格式打印,格式分为格式一(按学号排序)或格式二(按专业班级、学号排序),任课教师要用黑色签字笔签名,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由学院交教务处学籍科存档。凡未选课或未参加正常教学活动的学生,考试成绩无效。对于在网上提交的成绩有误的,请按要求填写《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按规定到学籍科办理。

  七、考试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对考试工作情况写出书面的总结,要求简洁,常规组织工作不必写,只写考试工作存在的问题即可,于第20周星期五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稿传至znn@qau.edu.cn

  八、监考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必须佩带教务处印发的“青岛农业大学监考员”监考牌,每场考试要认真组织学生清理考场(桌洞、桌面和地面),合理安排考场布局,保证考生在考场内均匀分布,前后对齐,左右间距适宜,监考教师可视考场情况对考生的位置进行调整。

  2.监考老师每场考试须在考场黑板上写上主副监考的姓名。

  3.监考教师必须时刻注视考场学生,不得玩手机、看书、看报,不得坐讲台、桌椅,不得聊天,手机要关闭。

  4.考试时间: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个别科目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主监考教师要提前20分钟到开课学院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主、副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按要求组织考生参加考试。

  5.严格证件(一卡通)检查制度,要在试卷下发第一时间检查学生试卷所写信息、一卡通、学生本人是否一致。一卡通丢失必须立即补办;一卡通上照片、姓名等信息不清楚的学生,必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6.要严肃对待作弊学生的处理,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作弊意向,应予以警告,加强监督,防止作弊行为发生。若发现作弊行为,要按照规定果断处理,中止考生的考试,并要求作弊考生在作弊材料及考场记录单上签字,若学生拒绝签字,由两名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名并填写“考生拒签”。作弊学生的材料必须于考试后两小时之内由监考教师直接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九、具体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所有学生认真查阅相关的考试信息,按时参加考试,避免缺考、旷考现象。
    各学院考务办公室及联系电话请见附件2。
    《大学英语Ⅲ》考试分班明细表见附件3。
    有关考试安排或在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解决。

  联系人:隋仁东      联系电话: 88030406。

  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监考老师).xls

  

  附件下载:各学院考务办公室及联系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下载:2011级《大学英语三》考试分班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