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1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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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积极宣传青岛市消费者维权工作成果,推进社会共治进程,营造良好消费环境。3月11日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青岛市广播电台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电视特别节目在青岛电视台进行录制。
城阳区工商局与我校建立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理信学院报名参加了23名志愿者。本次晚会邀请青岛农业大学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王家豪,武全伟,李兴鲁,王姿贻四名同学与社会各界其余六名消费维权志愿者组成“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团队连同律师团队共同在录制现场进行郑重承诺。
在本次活动中,我校同学积极参与,认真与现场工作人员配合,市及局相关领导满意现场的录制效果,得到一致好评。我校学生在此次活动中收获颇丰,在日常生活中也要遵守维权志愿者的工作纪律,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勇于监督,服务社会,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自己的贡献。晚会于3月14日QTV党建19:30,QTV-1台22:00分别播出。此外3月15日青岛市消费者维权会还将举办户外宣传活动,我院有六名学生代表参与。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在校大学生更深刻地理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可以从哪些方面切实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
在此次“新消费 我做主”宣传活动中,我院学生不仅参与了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学生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热情,为我们身边传播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