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0 10:51:03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勤工组学工作的助困育人效能,学生处拟定于10月27日举办校内勤工助学“双选”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设岗原则各单位要按照按需设岗的原则,充分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在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用工计划,所设置的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合大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校园管理秩序,不能影响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健康。
2、岗位类型本次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包括助管、助教和后勤服务类岗位。
3、招聘范围本次学生助理岗位招聘对象重点为我校持有“校园绿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侧重2011和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步骤
1、用工计划申报阶段(10月19日--10月23日)。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岗位计划,填报《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邮箱qndzzzx@163.com,并于10月23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确定用工计划,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2、学生申报及选聘定岗阶段(10月24日—11月1日)。
(1)拟申报学生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所属学院学工办审核,各学院学工办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
(2)申请学生持个人绿卡和经学院签署意见的《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及个人课程表到用工单位应聘。
(3)各用工单位在招聘会场受理学生申请,并依据学生处批复的岗位数,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及应聘学生相关材料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4)各用工单位将初选学生个人申请表和《青岛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初选学生信息汇总表》,于10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3、选聘学生培训上岗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学生处依据各用工单位核定岗位数和初选意见,最终确定上岗学生,开具上岗证明,并将选聘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被选聘学生持个人绿卡和校园一卡通到对应用工单位报到,接受岗前培训,并和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书,正式上岗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增设本批次学生助理岗位是学校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在充分调研,立足当前学校发展实际,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诉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依照《意见》的有关要求深化落实,确保实效。
2、各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将勤工助学活动和学生成长成才相结合,做到在工作中指导帮助、在精神上关怀激励、在思想上引导提高;将扶困和励志相结合,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爱校奉献意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资助育人效能,促进勤工助学学生增长才干,提升素质,自觉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四、 招聘时间2012年10月27日(周六)上午9:30-11:30
五、 招聘地点前虹子广场两侧
附:
1、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申报表
2、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青岛农业大学勤工助学初选学生信息汇总表
4、招聘会场示意图
学生工作(部)处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