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3 08: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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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浓厚校园学术氛围,鼓励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构建 “学术、技术”载体,拓展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创新实践之路,特决定举办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
竞赛主要针对国内外建筑设计的形势、环境和前景提出具有探讨意义的概念性话题,引发同学们关注身边环境,深刻思考建筑,启发设计思维,对建筑设计的未来和前景做出自己的理解和方案,具有广阔的发挥余地。
一、竞赛时间
2011年5月—10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四、竞赛主题
“空间再生,让生活更加美好。” 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五、参赛资格及要求
凡青岛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每队人数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个参赛学院提交决赛作品数量不限。参赛单位须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二)和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三),并按时提交参赛作品。
六、作品申报
1、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的图幅规格、表现形式及其他要求均按照竞赛组委会制定的竞赛题目规定实行,如有违反,则该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参赛队员需在9月11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作品登记表和参赛作品(电子版和打印版),统一交至至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办公室323,没有列入名录的竞赛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版权归竞赛委员会所有,竞赛委员会有权无偿对竞赛作品进行展示、出版与推介。
2、作品评审
参赛作品经秘书处汇总后统一进行编号,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包括“封闭评审”和“现场展示答辩”两部分。最终得分由专家封闭评审打分和现场展示答辩得分两部分组成,经评委合议后现场公布结果。
3、竞赛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4、征件权责
(1)主办单位如发现参赛者有不符合本简章的规定,或设计仿冒抄袭等事件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作品的设计,应由参赛者自行保密,如遭受他人仿冒,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3)参赛作品若遭不可抗力造成损害,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4)主、承办单位拥有作品使用权,参赛作品不予退还,参赛者自行留底。
(5)竞赛组织者拥有出版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6)本次竞赛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5、表彰奖励
按进入决赛作品数量的10%、25%、65%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衣鹏
联系电话:15275425090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