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0 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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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使学历证书网上信息更加完整,教育部委托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工作人员定于5月16-17日来我校为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地点及时间安排:
1.拍摄地点:校文体馆三楼
2.拍摄对象: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包括2011级建筑学专业(五年制)、2012级本科、2013级专科(含海都在本部借读的学生)、研究生。
3.时间安排 5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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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 |
拍摄学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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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 |
08:30—09:30 |
经管学院(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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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1:00 |
经管学院其他专业(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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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机电学院(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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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 |
13:00—14:00 |
园艺学院(190)动科学院(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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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10 |
资环学院(384)生科学院(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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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10 |
食品学院(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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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 |
08:30—09:30 |
研究生(384)农学院(471)人文学院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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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10:40 |
外语学院(254)园林学院(237)合作社(258)艺术学院(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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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0 |
建工学院(417)化药学院(401)经管教育中心(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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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 |
13:00—14:30 |
动漫学院(358)理信学院(731) |
二、拍摄费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通知精神,2016届毕(结)业生图像制作标准为:1寸8张,2寸4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四种信息,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人民币15元。请各学院于5月14日前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将拍摄费用缴存中国建设银行(户名:徐顺玉,账号/卡号6227002397580302553),并将存款(或转账)凭条交学籍管理科同时领取《2016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登记表》。
因故不能参加5月16-17日拍摄照片的,请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由学生本人到新华社山东分社 (济南市玉函路7号)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其中采集费15元、邮寄费22元,拍摄时交新华社)。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电话: 0531-82024739、82024793
三、拍摄流程
班级负责人带着《2016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登记表》(已经提前核对学生信息并签字确认)→→按登记表顺序排队、清点人数→→班级负责人按登记表顺序(学号从小到大)带队进行拍照,注意实际拍照人数和顺序→→在登记表上填写拍摄序号,将没有拍照的学生名单划掉→→拍照和填写完毕后将登记表交回工作人员→→负责人在《2016届毕业生人数表》中核对本班人数。
四、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图像采集,切勿缺席。若上课时间与学校安排的拍照时间冲突,可提前与学籍管理科联系。
2.由于此次图像采集后所得到的照片是用于毕业证书网上电子注册、粘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之用,因此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着装及仪表等(因拍摄背景为浅蓝色,不能穿着同色服装),拍照时要求免冠不戴眼镜。
3.图像采集六十天后学生可上网确认http://www.chsi.com.cn。
4.教务处学籍科联系方式: 教学楼A区117 88030409 徐老师
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