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12:44:16 浏览数:0
各学院:
2012级新生的课程表已经按照招生计划班级数安排完毕,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对新生的班级分班工作做如下要求:
1.原则上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安排班级数(具体招生计划班级数见附件),班级数不再增加,否则将对新生后期的上课、选课、考试、教材发放、评教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2.若专业总人数比招生计划人数增加,请首先将增加人数平均分到计划的班级数里面,每个班级人数可增加至45人。若平均分到计划班级数里面人数超过45人,确需增加班级的,必须书面报教务处审批,未经教务处审批自行增加班级数的,造成学生无法上课的,由相关学院承担责任。
3.因招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学院可以根据情况减少班级数,但需报教务处。
4.非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的分班数据请于9月10日中午12点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大类分流学生的分班数据请于9月13日中午12点之前报学籍管理科。
报送办法:发送电子邮件至jwchu@qau.edu.cn,要求使用Excel格式,应包括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字段格式见附件)。
教务处 2012年9月7日
附件下载:2012级计划班级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