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30 2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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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抄袭论文、篡改已有科研成果、捏造数据和结论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及时间
抽检20%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检测分四个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论文检测程序
(一)确定抽检名单
在学校教学督导员的监督下,教务处工作人员从每个专业随机抽取学生学号的两个尾号,根据尾号确定被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名单。
(二)提交抽检论文
被抽检毕业论文(设计)均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论文正文部分(不包目录、致谢、参考文献)。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名称+学号+姓名,如“机电工程学院20090215张三”。学院收齐被抽检论文后,打包(命名为2015届**学院)发送至qaujiaowuchu@163.com。
(三)论文检测
(四)检测结果公布
教务处将抽检结果在网上公布,并反馈到相关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在“知网数据库比对”的文字重合部分,其百分比﹥30%,或同专业学生论文相互比对的文字重合部分,其百分比﹥30%,该毕业论文(设计)视为未通过检测。
四、检测结果处理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未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调研,做出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初步认定,并将认定结果、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学生、教师的申诉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召开分管教学校长、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处长、有关专家参加的听证会,听取学院的报告,认真讨论,做出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二)结果处理办法
认定为不构成抄袭行为的论文,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整改论文,待论文整改完成后,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合格并再次通过系统检测后方可参与答辩。
认定构成抄袭行为的论文,对构成教学事故的教师,教务处将初步意见提交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讨论、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对构成作弊的学生,提交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监控,务必加强对本科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提前告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的流程及结果处理办法,以示警告。要求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严格把关,不准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参加答辩。要求答辩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专家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对于论文质量差、语句不通顺、段落颠倒、乱插词句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讨论认定事实确凿,不准学生参加答辩,并报送教务处,对构成作弊的学生,提交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联系人:贺建宁 联系电话:88030402
附件: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日程安排
教务处
2015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