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2-08-30 11:52:16           浏览数:0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推进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2009级、2010级和2011级学生团支部。参与大类分流的团支部由原学院、原班级负责组织考核。
二、考评内容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规范化管理及服务团员成长成才等方面进行,基本分为230分。
三、考评等级及标准1、考评结果分为红旗、先进、合格、不合格团支部四个等级;2、基本分在200分以上(含200分)的团支部有资格参加红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将《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附加奖惩评分表》所得分值与基本分累计确定先进团支部的数量。校级红旗团支部有资格申报省级先进集体。
四、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8月29日——9月12日)各支部根据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对一年来的各项工作逐项进行总结自评,认真写出自评报告,报所在学院团委。2、第二阶段(9月13日——9月17日)各分团委根据各团支部自评情况,组织初评,研究确定团支部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名单、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于9月17日报送校团委。3、第三阶段(9月下旬)  根据各分团委的推荐情况,校团委将组织考核组进行互评,择优确定各类优秀名单。
五、考评办法各分团委报送的红旗团支部数量不超过参评支部数5%;先进团支部的数量不超过参评支部的10%。均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不足一个的学院按照一个计算。
六、表彰奖励1、被评为红旗团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在本支部内任职半年以上),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本支部内任职半年以上),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2、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分别奖励300元、100元团的活动经费。3、对于考评不合格的团支部,要限期整改并改选团支部委员会。
七、相关要求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以此次考评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2、各分团委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考评工作情况,积极听取党组织对考评工作的指导。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考评工作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4、各分团委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认真组织评选推荐。5、考核等级名单(纸质、电子版)、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电子版)于9月17日报送校团委组织部(G505)。申报材料含:《青岛农业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和自评报告(请参照“考评标准”整理,要求简洁明了、富有特色,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电子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志qautwzzb@163.com,以“学院简称+申报材料”命名。6、可直接登录“校团委网站”下载《青岛农业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团支部工作考评标准(试行)2、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附加奖惩评分表3、青岛农业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8月27日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团支部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检查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得分

 

思想政治教育(30分)

1.1 团员意识教育 10 组织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每开展一次活动2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团员笔记

 

 

1.2 主题教育 10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每开展一次活动2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团员笔记

 

 

1.3思想动态监测体系 10 及时准确把本支部团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向分团委汇报,每汇报一次5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及汇报材料

 

 

 

组织建设及规范化管理(60分)

2.1 班子建设 15 班子健全、分工明确5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和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并执行良好10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

 

 

2.2推优工作 10 积极开展优秀团员评比和推优入党工作10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及推荐材料

 

 

2.3团员注册 5 每学年能够及时进行团员注册5分 查看团员档案

 

 

2.4团费 10 及时足额上缴团费5分,能够上缴特别团费5分 团委提供名单查看收据

 

 

2.5工作计划 5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设计合理5分 查看工作计划

 

 

2.6工作总结 5 年终有详细工作总结5分 查看总结

 

 

2.7 制度建设 5 团支部建设、管理过程中有规范化的制度保障5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

 

 

2.8资料管理 5 开展活动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齐全5分 查看材料

 

 

三服务团员成长成才三

 

服务团员成长成才(100分)

3.1大学生素质拓展(10分) 10 做好本支部“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的申报工作5分本支部有被评选为“综合素质优秀学生”5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及获奖证书

 

 

3.2校园文化活动(40分) 20 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每次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5分 查看团支部工作记录、活动图片及活动材料

 

 

10 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等活动10分 由分团委根据记录加分

 

 

10 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及青岛市组织各种文化艺术类比赛 由分团委根据记录加分

 

 

3.3社会实践活动(15分) 10 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及时、准确报送活动情况、总结,每次5分 查看相关材料

 

 

5 做好寒假、暑假社会调查报告5分 由分团委根据记录加分

 

 

3.4志愿服务活动(10分) 10 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团员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次5分 查看相关材料

 

 

3.5科技活动(25分) 10 积极参加各种层次的科技竞赛活动,每人次2分 由分团委根据记录加分

 

 

15 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学术作品和创业计划大赛,每人次3分 由分团委根据记录加分

 

 

 

其它(40分)

4.1团的工作创新(20分) 20 鼓励团支部工作有创新,被分团委认定的创新项目每个得10分 由分团委根据记录加分,查看相关材料

 

 

4.2团的工作宣传(10分) 10 建有团支部宣传制度2分有团支部宣传报道小组3分及时宣传团支部工作5分 根据团支部工作记录

 

 

4.3安全稳定工作(10分) 10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能够沟通上报及时5分 查看相关材料

 

 

  

  附件2

项目 目的要求 检查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自评得分
特色活动的开展 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增强班级凝聚力 依据特色活动的效果、有创新和突破,并在学院推广的,每开展一项加5分,最高15分 查看活动资料及学院分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获奖 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激发创造思维,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优秀)每人次分别奖20、15、10、8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参加全省“挑战杯”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特、一、二、三)每人次分别奖8、6、4、2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其他科技类国家级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优秀),国家级每人次分别奖10、8、6、4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其他科技类省级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省级每人次分别奖6、4、2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其他科技类校市级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校、市级每人次分别奖3、2、1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在非科技类国家级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优秀),国家级每人次分别奖8、6、4、2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在非科技类省级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省级每人次分别奖5、3、2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在非科技类校市级比赛获奖 按获奖等级(一、二、三),校、市级每人次分别奖2、1、0.5分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奖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奖励分别奖6、4、2 查看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发表稿件 鼓励宣传共青团的工作,提高学生的文字写作水平 在校、市级刊物上发表新闻或理论文章每篇加1分/人;在省级每篇加3分/人;在国家级每篇加5分/人 以稿件发表的报刊名索引及稿件复印件或证明为准

 

 

减分项目 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 团支部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团支部 相关材料证明

 

 

奖惩自评总分

 

 

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附加奖惩评分表注:参评时要附有详细的活动获奖明细表及证明材料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团支部名称

 

 

所在学院

 

 

基本情况 团员数

 

 

班级总人数

 

 

支部负责人

 

 

最近一次换届时间

 

 

2011年发展团员数

 

 

2011年推优入党数

 

 

获奖情况

 

 

事迹简介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