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 大学生美术与设计基本功大赛

    2016-11-03 20:00:51           浏览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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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艺术学院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安排
  1. 全日制在校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及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艺术学院绘画(插图、中国画)和设计(视觉传达、室内、景观、珠宝)专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其他专业学生下载报名表(附件1)报名。
  三、参赛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工笔写意均可),书法。
 (二)油画:静物,风景,人物。
 (三)素描、速写:人物,静物。
 (四)水彩、水粉、丙烯:静物,风景,人物。
 (六)艺术设计:标志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VI设计、工业造型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等。
 (七)版画、插画、连环画(至少3幅,按1件计算)等。
  四、 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提交作品 
    美术作品交原作,设计作品交电子版。
    请按以上要求将作品文件及报名表打包发至:1119715009@qq.com ,邮件名称的格式为:参赛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所在学院。
    美术作品交至教学楼C601
    注:如果单封邮件过大,则可分多封邮件发送,需详细标明。
  七、 比赛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0日
  八、 提交参赛相关资料的处理和版权问题 
    1、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     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     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九、奖项及奖励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
    1、各单项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名额按参赛人数设定)
    2、实践学分奖励
       获奖同学可以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3、在获奖作品中推荐等级奖获奖同学代表学校(院)参加山东省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以及相应的国家级比赛
  十、评委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导向,比赛的评选工作将分初评和终评两阶段进行。初评评委:由校内专家组成。终评评委:由校内外及行业内     的专家组成担任。
  十一、评选原则
    1、 创意构思新颖巧妙
    2、 表现技巧丰富,具有艺术感染力
  十二、大赛日程
    1.报名及提交作品时间
    请各参赛同学在2016年11月20日17:00前间将报名表(见附件1)及电子版作品,发送至1119715009@qq.com
    联系人:马晓坦/17806238476   张文华17805423307
    2.初评时间
    2016年11月22日:初评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次评选,选出进入终评阶段的作品。
    3.终评时间
    2016年11月24日:终评评委对进入终评阶段的参赛作品再次评选,评选出获奖的作品。
    5.整理归档
    颁奖后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将大赛活动的总结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审核、归档。
  十三、查询、通知和咨询 
    组委会会审核参赛者所提供的资料,如符合参赛条件,参赛者则会收到组委会的确认邮件,以确认作品提交成功。此外,组委会将不再通过校园网络公布参赛者名单。
    青岛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基础美术教研室成立专门团队,完成大赛报名、登记、组织,以及大赛结果汇总、评价、总结工作 。
参赛者、指导教师及相关院校、机构可通过以下方式就与大赛相关的各类问题向组委会进行咨询:
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美术与设计基本功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马晓坦17806238476  张文华17805423307
比赛的相关信息会及时在艺术学院(http:// ysxy.qau.edu.cn/)公布,请随时关注。
  十四、争议 
    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