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

关于编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程表的通知

    2018-09-28 20:01:18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各学院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以及课程安排,组织开设实验课程(包含课程内实验和单开班实验)的教师做好本学期实验课程的编排汇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课表由开课单位组织填报。

  2.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内实验总学时等信息要求和培养方案一致。请学院按照《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附件1)的信息编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程安排表》(附件2),要求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3.如果实验课程能够在教务管理系统编排,要与教学秘书协调,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该课程上课安排,无需在附件模板中填写(教学检查及教学工作量计算将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4.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的所有实验课程(包含单开班实验及课程内实验),均需填写附件模板并由实验中心主任汇总上报。

  5.实验课表将作为实验教学运行、实验教学检查及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的根据,核算实验准备工作量时,学校将不在接受此课表以外的补充课程。

  6.实验课表编排汇总完毕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实验课程开出时间、地点等,需办理停调课手续,经学院批准、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凡未到教务管理科和学院办理调停课手续,擅自调停课、私自变换上课时间、地点或改变教学进程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实验课程信息数据,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

  8.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五点之前将附件打印版(分管实验院长签字盖公章)报教务处A1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351456@qq.com。

  联系人:翟崑           联系电话:88030402

  教务处

  2018年9月7日